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组委会公告
关于第十三届省运会(竞技体育部)篮球、排球比赛竞赛规程的补充通知
 

各市体育局:
        经第十三届省运会组委会竞赛部研究决定,现对第十三届省运会(竞技体育部)篮球、排球比赛竞赛规程未尽事宜补充通知如下:
        一、篮球
        (一)本次比赛采用双循环制,编排顺序按2005年全省少年比赛名次进行。
        (二)素质测试项目:1、多组变距折返跑(三组);2、全场运传球上篮;3、移动传球。
        (三)报名参赛的所有运动员必须参加身体素质测试,凡未参加测试者一律不得参加比赛。
        (四)身体素质测试的成绩计算办法:各队所有参加测试的运动员各项成绩相加后,录取该队前12名运动员的成绩作为总成绩。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素质测试积分相同,则按第一项测试项目总分列前者名次在前,再相同,按第二项目总分,依次类推。
        (五)测试和查分办法:“多组变距折返跑”按大纲青年组要求测试和查分;“全场运传球上篮”按大纲少年乙组要求测试和查分;“移动传球”按少年甲组要求测试和查分。
        (六)各参赛队在第二循环比赛时,每轮比赛只允许12名运动员参赛;各队在每天上午第一循环比赛时将大名单中确定的12名运动员名单交大会裁判组,各档年龄不得超过规程规定的人数。
        (七)参加第一循环比赛的队员年龄必须符合规程要求,人数不受限制(在总报名人数内)。
        二、排球
        (一)比赛采用国际排联2005-2008排球竞赛规则。原规程竞赛方法中(三)决定比赛名次办法条款2,因国际排联规则的修改,改为:
        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,则采用下列办法决定名次:
        1、X(总得分数)÷Y(总失分数)= Z 值,Z值高者名次列前。
        如Z值仍相等,则采用:
        2、A(胜局总数)÷B(负局总数)= C 值,C值高者名次列前。
        如C值仍相等,则采用抽签决定名次。
        (二)比赛编排顺序按2005年全省青少年比赛名次进行双循环制。
        (三)身体素质测试项目为:1、助跑摸高;2、立定三级蛙跳;3、36米移动。
        (四)报名参赛的所有运动员必须参加身体素质测试,凡未参加测试者一律不得参加比赛。
        (五)身体素质测试的成绩计算办法:各队所有参加测试的运动员各项成绩相加后,录取该队前12名运动员的成绩作为总成绩。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素质测试积分相同,则按第一项测试项目总分列前者名次在前,再相同,按第二项目总分,依次类推。
        (六)各队身体素质测试顺序在领队教练会上抽签决定。
        (七)各参赛队在第二循环比赛时,每轮比赛只允许12名运动员参赛;各队在每天上午第一循环比赛时将大名单中确定的12名运动员名单交大会裁判组,各档年龄不得超过规程规定的人数。
        (八)参加第一循环比赛的队员年龄必须符合规程要求,人数不受限制(在总报名人数内)。


二○○六年八月十四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