浙江省第十三届运动会竞技体育部游泳比赛10月16日—21日在椒江区举行,杭州、宁波、温州、湖州等11支代表队参加了比赛。经过评选,杭州市和台州市代表队获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队称号。
杭州队的毕娴馨、付圆慧、李婷婷、孙扬,湖州队的张丽君、徐欣铃、施迤,丽水队的周翔,金华队的项宏赞、许雪、吴炜、徐向雨、陈鸣,宁波队的钟瑜、张诗虹、陈丽、邵靖琳、应昊,嘉兴队的张士杰、马骏、张思琪、王玖华,衢州队的余俊杰、李元路,绍兴队的杨晶晶、金丽利、王之浩、李立刚,台州队的陈娅、朱江、林洁、方舟、阙天成,温州队的李欣、金自彤、叶政湖、张天然,舟山队的叶心怡、郑菲楠获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员称号。
获体育道德风尚奖裁判员称号的是张振民、徐国芳、林普炽、王学军、陈焕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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